| 海拉尔区“家电下乡”实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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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12 09:24 文章来源:海拉尔区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家电下乡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这项政策顺应了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通过给予13%的财政补贴,激活了农民购买力,对我区经济的发展有重要的促进作用。针对这一项惠民支民工程,我局积极采取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全面推动“家电下乡”的基本工作(一)组织领导。自2008年12月1日起全力推广家电下乡工程,海拉尔区商务局在第一时间迅速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区的家电下乡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并派操作人员参加全区组织的“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密钥使用”培训班的学习,通过学习对“家电下乡”的这一惠农举措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增强了搞好家电下乡的积极性,为认真扎实开展我区的家电下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广泛宣传。我局十分重视“家电下乡”的宣传工作,为使家电下乡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方面我局利用广播“行风热线”为农民了解家电下乡政策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通过家电下乡管理系统和海拉尔商务信息网进行信息网络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方式对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意义、补贴原则、补贴申报兑付方法等内容进行重点宣传。另一方面为了督促中标销售企业继续做好家电下乡的宣传工作,7月初我局专门组织开展了“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并以第五届中俄蒙经贸展销会为契机对所有海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在展销会上进行公示,让群众知道应当去哪里购买、怎么购买自己所需的产品。
(三)加强管理。在家电下乡工作开展过程中,海拉尔区商务局主动与企业对接,积极为企业提供相关信息,并对各销售网点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销售工作井然有序。一是要求各销售网点张贴家电下乡产品告示、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等宣传材料;二是督促各销售网点及时将销售情况录入网络系统;三是家电下乡领导小组曾多次对各销售网点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并要求他们立即整改以符合规定。严禁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进入家电流通体系,杜绝任何可能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发生。
二、“家电下乡”销售、补贴总体情况
自2008年12月家电下乡工作开展以来,按照销售网点备案的标准和要求,到目前为止,我区对符合条件的12家销售网点予以备案,承担“家电下乡”销售任务,其中综合家电销售网点5家,手机销售网点3家,热水器销售网点2家,电脑销售网点2家。根据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统计显示,2008年12月至2009年5月1日家电下乡销售数量为268台,销售金额为413759元;已补贴47位农户,补贴资金为10401.3元。2009年5月至2009年9月30日家电下乡销售数量为1090台,销售金额为1979777元;已补贴302位农户,补贴资金为73276.97元。通过大力的宣传,家电下乡销售情况在下半年有了大幅的增长。
2009年9月22日呼伦贝尔市商务局、财政局在扎兰屯举行全市“家电下乡”工作会议,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实施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代垫补贴工作的通知》文件,在保证资金安全、惠农便农的前提下,实行“家电下乡销售点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区财政事后再复核、清算”的办法,从程序上加快了兑付进度。另外,此文件把国有农场、林场职工也纳入到补贴范围内,成为补贴对象。根据文件要求海拉尔区商务局、财政局在2009年9月25日举行了海拉尔区家电下乡工作会议,并把《关于全面实施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代垫补贴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传达给海区各销售网点,要求从2009年10月1日起所有网点全部实行“网点代垫、农户现领、定期结算”的方式。通过简化补贴程序,极大地方便了农民购买和申领补贴,真正做到了现购现补,减少群众往返跑路之苦,很受农民群众的欢迎,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和销售网点的积极性。在新政策的推动下,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大幅提高,十一黄金周共销售109台家电,销售金额为217601元,占销售总量的9%;共有61为农户领到补贴,共计16106.22元,占补贴总量的16%。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宣传力度不够。从家电下乡启动到现在我局通过多种形式对家电下乡进行广泛宣传,但仍有部分农民群众对家电下乡工作相关政策一知半解。
(二)销售网点货源不足。销售企业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原因是家电下乡产品属国家统一定价,销售家电下乡类产品利润低,厂家供货迟缓。
(三)品种选择余地不大。家电下乡产品不完全适应海地区农村市场,销售网点品种单一,选择余地小。
(四)补贴兑付不够及时。部分财政部门不及时接受补贴申报,要求成批、集中申报,造成农民补贴兑现拖延。部分农民对家电下乡购买补贴申请程序不够清楚,操作程序不够明白,迟缓了申报时效。
(五)销售信息不准确。个别销售网点反映农民只买家电,不要补贴,因此,网点对这类农民信息未录入,由此造成家电下乡销售信息不全面,不能全面显示出家电下乡销售情况。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等途径大力宣传,建立乡、村级宣传专栏,各销售网点要直接面向农民广泛宣传,营造声势,掀起销售热潮。
(二)加强监督检查,做好价格公示。督促销售网点对中标企业产品价格进行公示,扩大宣传力度。同时,继续开展专项检查,对下乡家电的价格实行跟踪监督,对不按规定、不能诚信经营的网点,要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资格。
(三)引导厂商利益协调,提高网点销售积极性,鼓励企业和网点积极销售补贴类产品,自觉协调好利益分配格局,共同做好家电下乡工作。
(四)引导企业采取多种销售方式,如:在农村设立代办点;组织企业送货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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